通知公告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通知公告 》 正文
关于评定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通知
发布时间:2024年09月30日 16:03 点击数: 来源:学工办

院属各行政班级、各辅导员:

为落实学校学生工作处《关于评定2023-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根据《yh86银河国际app下载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校级奖助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稿)》湘一师校字[2024]30号文件的要求,特就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定范围

国家励志奖学金:2021-2023级全日制在校学生(除22级专升本的学生外)

国家助学金:2021-202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

二、评定要求

1.各项评定工作严格按照《办法》文件执行。

2.每个奖项(或等级)的人数需按推荐名额要求推荐,不得超过各奖项(或等级)相应名额。

3.参评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

1)国励、国助参评学生需书写相应的申请表。申请表必须充分且如实地阐明申请理由,要求用A4纸打印,若申请表中内容超过一面,需双面打印,但最多两面。

2)国励、国助申请表中的“申请理由”一栏要求如下。

《附件1: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中的需从学习、家庭经济情况等方面进行阐述,120-150字;《附件2: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中的主要从家庭经济情况方面进行阐述,120-150字。

《附件2: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》中“家庭成员情况”一栏,要求填写至少两位成员的情况,对于单亲学生或孤儿则可以填一位或不填,但需在申请理由中体现。

3)证明材料。凡是在申请表中所提及的事项,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。

4.以班级为单位填写《附件3:yh86银河·国际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信息导入模板》、《附件4:yh86银河·国际国家助学学金评定信息导入模板》,导入模板中的每一列都必须填写,填写要求可根据“字典表”提示,后交至辅导员处审核并签字,要求不能改变表格格式。

5.请各班级将各类材料纸质稿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上交。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纸质材料交至7-605秘书部夏雨婷宿舍,电子材料发至邮箱wcymsb@163.com2579024330@qq.com(材料统一用文件夹压缩打包,并重命名为“班级简称+国励”);国家助学金纸质材料交给权服部7-742李佳宏宿舍,电子材料以班为单位发至wcyqyfwb@163.com(材料统一用文件夹压缩打包,并重命名为“班级简称+国助”)。

6.材料上报时间

各班班长自发通知日期至1010日前联系辅导员确定好本班的推荐名额,班群内公示无异议后,上交纸质、电子材料给相关部门,并最终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5天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。

2.各位辅导员、学生必须高度重视,严格把关,辅导员需全程参与,确保参评学生的各项材料真实、准确,对上报材料辅导员需签署意见,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,方可上报学院。

3.学院评定小组对各班级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,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,上报学校。

4.各种表格的格式、大小不能更改,对于上交的材料(含纸质稿及电子稿)不合格的个人或班级,取消相应的参评资格。

5.要求上报材料中的各项信息(如身份证号码、银行帐号等)准确无误,否则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。

6.根据学校及银行的要求,银行账号须为湖南省内的农业银行账号,且提供的银行账号须已录入学校财务系统。

7.由于本次评定任务繁重,各班级须按本通知的时间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。

yh86银河·国际

2024930